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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读者朋友们,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是一个特别接地气的故事,故事的主角就是那个写《长媳不如妻》的作家——长耳兔。这名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奇怪,咱们就叫他兔哥吧。
话说这兔哥,平时是个斯斯文文的人,但是只要一提到吃,他那吃货的本性就暴露无遗了。这天,兔哥约了几个好友,打算一起去吃一顿大餐,好好满足一下他那吃货的心。
他们来到了一家特别有名的烧烤店,这家店可是咱们这儿的“网红店”,据说连明星都慕名而来。兔哥一进门,那眼睛就直了,直勾勾地盯着那些串串,那眼神,简直能看穿烧烤的内心。
“哎,兔哥,你这眼神,是不是跟烤串有仇啊?”一个朋友开玩笑地说。
“别逗了,我这叫专业,专业!”兔哥一边说,一边迫不及待地点了满满一桌子的烧烤。
“兔哥,你这胃口,能吃多少啊?”另一个朋友调侃道。
“放心吧,我这人吃相看,但是能吃!”兔哥拍拍胸脯,一副“吃遍天下手”的气势。
没过多久,烧烤上桌了,那香味简直让人垂涎三尺。兔哥一筷子下去,那速度,那姿势,简直像是在抢一样。他那动作,简直比吃播还要夸张。
“兔哥,你这吃法,我都看不过去了!”一个朋友忍不住说道。
“你们不懂,这叫‘风卷残云’!”兔哥一边吃,一边还给我们普及起了成语。
吃着吃着,兔哥突然停了下来,用他那“金嗓子”唱起了歌:“咱们的日子像蜜糖甜,咱们的感情像那酒香浓……”唱得那叫一个投入,引得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“兔哥,你这吃货本性,还真是挺有趣的!”一个朋友笑着说。
“哈哈哈,那我这人,吃是第一生产力嘛!”兔哥哈哈大笑,那模样,真是让人忍俊不禁。
吃完烧烤,他们又去了附近的酒吧,继续畅饮。兔哥喝了一杯又一杯,那酒量,简直让人佩服。
“兔哥,你这酒量,是不是练出来的?”一个朋友好奇地问。
“那可不是,我这是‘千杯不醉’的绝技!”兔哥自信满满地说。
喝着喝着,兔哥突然又唱起了歌,那歌声,那,仿佛要把整个酒吧都点燃了。
“兔哥,你这唱歌水平,比我唱得还好听呢!”一个朋友赞叹道。
“嘿那是,我这人,不仅吃得好,喝得好,唱得也好!”兔哥得意地笑了起来。
直到,他们才结束这场狂欢。兔哥带着微醺的醉意,回到家,那满足的表情,简直能让人感受到他对这顿大餐的喜爱。
这故事讲完了,大家是不是觉得兔哥这个人物挺有意思的?他不仅会吃,还会喝,还会唱歌,简直是个“三栖”吃货。他那种接地气、幽默风趣的性格,确实让人喜欢。咱们这儿的山东人,就是这样,走到哪里,都能给生活添一份乐趣。下次再聊!